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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广东】关于茂名市万康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水站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茂市监处罚〔2023〕BH-14号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    时间:2023-04-14 02:13:4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万康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水站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市监处罚〔2023〕BH-14号


(资料图片)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依据职权,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9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阴凉柜中发现3盒润目冷敷凝胶(规格型号:10g,产品备案号:陕铜械备20170022号,产品批号:20191102,生产日期:20191102,有效期至:20211101)、2包医用退热贴(规格:120mm×50mm,包装:内装2片,产品备案号:粤禅械备20140058号,生产批号:20200302,生产日期:20200302,有效期至:20230301),上述医疗器械已经过期。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过期的3盒润目冷敷凝胶和2包医用退热贴;3.罚款5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市万康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水站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00MA546B6C92----------蔡**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4-07

处罚机关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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